四家铁路单位被命名为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20/1/14 14:40:37

      本报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郑晨)日前,国家民委决定命名183家单位为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客运段、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固原车务段、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喀什货运中心、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西宁站4家铁路单位榜上有名。

 

  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近年来,铁路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紧密结合铁路实际,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全路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发挥了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2019年9月,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在全路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三批铁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评选推荐工作。经严格评审和广泛征求意见,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海拉尔车务段、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延吉车务段珲春站等10家单位脱颖而出,被命名为第三批铁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其中,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客运段、兰州局集团公司固原车务段、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喀什货运中心、青藏集团公司西宁站被推荐参评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并成功入选。

 

  国铁集团号召全路各单位认真学习借鉴示范单位的经验做法,紧密围绕交通强国、铁路先行目标任务,在铁路各系统、各层级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铁路民族工作的质量水平,为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近年来,国铁集团积极开展铁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共命名铁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40个,7个单位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表彰、17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